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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餐饮行业守法公平诚信经营倡议书

倡议书 2017-01-19 2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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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餐饮行业守法公平诚信经营倡议书

全市餐饮行业企业:

近日,我市发生“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影响了我市餐饮行业良好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行业诚信经营、公平交易行为,秉承“诚实、守信、敬业”的职业道德,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向全市餐饮行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

二、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坚持明码标价,不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报分量、强制交易等手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餐饮服务交易环境。

三、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内容、规格、价格、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四、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完善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安全,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餐饮企业应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坚持从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出发,主动加强与顾客沟通,争取第一时间积极协商解决。

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共同维护我市餐饮行业良好形象。

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

2015年10月7日

扩展阅读: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1] ,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官方谴责"天价虾"涉事烧烤店,公布监督电话

10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的一则消息称,青岛市消保委发布声明,严厉谴责青岛“天价虾”涉事烧烤店宰客行为,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7] 青岛市消保委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近日发生的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行为作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责令天价虾店主退钱

10月9日临近中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当事人之一肖先生打电话,电话中,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10月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随后,女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了当晚吃了哪几个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虾、豆腐、火烧、啤酒等等,按菜单,100多元钱,不会超过200块。”肖先生说,网上看到青岛市长专门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听到了道歉自己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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