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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2015-01-03 0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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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xx]7号)文件要求,青川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20xx年我局社会体制改革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为了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将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并且把社会救助工作的指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进行目标考核,确保救助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一)深入开展十大救助工作。自创新建立《青川县十大救助制度》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十大救助工作流程,拓宽救助渠道,严把审核关,深入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实现了救助工作全覆盖。一年来,十大救助累计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390.638万元,43726余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含参合参保人员),其中:临时医疗救助39885人,救助资金1175.9万元;困难临时救助323人,救助资金38.293万元;贫困党员干部救助2159人,救助资金16.945万元;司法救助52人,救助资金16.75万元;贫困学生救助1307人,救助资金142.75万元,县、乡、村三级网络救助平台全面建立。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400余件,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35%。

(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40.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840.2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通过全面核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对象9189户14891人,清退51户,新增23户;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1064户15644人,清退1009户,新增837户。三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在全面清理核实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了城乡低保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和录入动态后的低保信息,实现了低保档案齐全、规范、有序,为开展城乡社会救助提供了全面、详实的参考依据。

(三)拓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全年为在册五保户1998人发放五保供养金623.3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400元,散居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60元。二是狠抓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今年来,我局分别对36个乡(镇)未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进行宣传动员,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和入住敬老院意愿,及时办理入院供养手续。截至年底,累计入住敬老院五保对象998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49%。三是认真做好散居五保户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因病住院的五保对象有35人,解决医疗救助金16.5万元。对全县1000名散居五保对象落实了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了责任书,供养责任落实到人头,散居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四)着力推进惠民殡葬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一是结合“清明节”、“5.12”等群众祭祀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青川县惠民殡葬救助办法》的宣传,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服务。一年来,共实施惠民殡葬救助13例,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二是以创建国家三级救助站为契机,狠抓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救助流程,采取县城全天候巡查、乡(镇)定时定点巡查等方式,切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5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4万元,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我县被列为全县“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我局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 “救急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xx]7号)文件要求,青川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20xx年我局社会体制改革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为了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将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并且把社会救助工作的指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进行目标考核,确保救助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一)深入开展十大救助工作。自创新建立《青川县十大救助制度》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十大救助工作流程,拓宽救助渠道,严把审核关,深入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实现了救助工作全覆盖。一年来,十大救助累计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390.638万元,43726余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含参合参保人员),其中:临时医疗救助39885人,救助资金1175.9万元;困难临时救助323人,救助资金38.293万元;贫困党员干部救助2159人,救助资金16.945万元;司法救助52人,救助资金16.75万元;贫困学生救助1307人,救助资金142.75万元,县、乡、村三级网络救助平台全面建立。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400余件,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35%。

(二)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40.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840.2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通过全面核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对象9189户14891人,清退51户,新增23户;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1064户15644人,清退1009户,新增837户。三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在全面清理核实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了城乡低保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和录入动态后的低保信息,实现了低保档案齐全、规范、有序,为开展城乡社会救助提供了全面、详实的参考依据。

(三)拓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全年为在册五保户1998人发放五保供养金623.3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400元,散居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60元。二是狠抓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今年来,我局分别对36个乡(镇)未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进行宣传动员,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和入住敬老院意愿,及时办理入院供养手续。截至年底,累计入住敬老院五保对象998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49%。三是认真做好散居五保户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因病住院的五保对象有35人,解决医疗救助金16.5万元。对全县1000名散居五保对象落实了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了责任书,供养责任落实到人头,散居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四)着力推进惠民殡葬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一是结合“清明节”、“5.12”等群众祭祀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青川县惠民殡葬救助办法》的宣传,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服务。一年来,共实施惠民殡葬救助13例,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二是以创建国家三级救助站为契机,狠抓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救助流程,采取县城全天候巡查、乡(镇)定时定点巡查等方式,切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5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4万元,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我县被列为全县“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我局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 “救急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三、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严把入口登记关。新社会组织递交成立、变更、注销申请后,实行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民政局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分级把关审核,重点审查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审查)文件、验资(清算)报告、章程草案等相关文件,确保真实有效。对正是在注册登记后的新社会组织认真实施年度检查。对未按要求年检的社会组织,及时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协调,限期年检;对连续2年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程序进行撤销。

(二)严把重点检查关。结合县情实际开展社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清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学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从理顺关系、清理收费、经费管理、规范研讨会等四个方面对全县社会团体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严把督促引导关。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开展创建示范基层党组织活动,挖掘典型人物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新社会组织提升形象。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服务为民解难,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四)加快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符合青川实际的社工人才培养力度,扶持激励各类社会组织着力打造社工精英团队。并通过健全工资、保险、福利、晋升渠道等政策,进一步改善社工待遇,优化社工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社工来青川扎根发展。全年组织9名人员参加社工人才培训考试,3名参考人员单项成绩合格。

四、20xx年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各项部署,根据我县民政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大力实施“十大救助制度”。以“十大救助”工作为基础,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区别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二)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工作监督员,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三)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循序渐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服务的理念、引导的理念、促进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组建,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其党建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以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新社会组织铺开。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分散、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让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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