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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汇报范文

工作汇报 2015-11-29 05: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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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市委、市政府:

进入防火期以来,特别是20xx年3月下旬—4月上旬,持续的晴热无雨大风气候、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加上部分乡镇对野外火源管控不力,导致出现了森林火情(火灾)频发态势。截止4月30日,市森防办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8起,火场总面积32.8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0.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0.9公顷,受害率0.26‰。4月4日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仙桥乡大花水村各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经市、乡组织力量全力扑救,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山林火灾于4月5日02时45分扑灭,仙桥乡大花水村于4月4日23时45分扑灭,这2起火灾给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我市去冬今春以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

根据市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督查情况及市森防办对全市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数据统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如下:

二、仙桥乡、马场坪街道办事处“4·4”森林火灾处置情况

(一)火情接处警及火灾处置情况。20xx年4月4日,我局值班人员华林、罗志荣13时15分接到群众报警“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发生山林火情”、 15时09分接到群众报警“马场坪平堡村火麻冲对面山有火情”。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打电话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前往扑救,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扑救。由于当日天气干燥、温度较高、风大,现场扑救人员电话向市森防办报告:“火势较大,蔓延较快,地势陡峭,扑救困难,火灾无法扑灭,请求支援。”市林业局夏贵泉局长、熊涛副局长分两组立即带领局分片包保组和专业扑火队等20余人分赴火灾现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合共同开展扑救。随后,正在乡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的市政府办杨崇武副主任等也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4月4日20时15分、21时44分、4月5日09时市森防办分别向州森防办报告了火灾处置情况。

通过市、乡、村、组全体人员的艰苦奋战,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森林火灾于2015年4月4日23时45分全部扑灭、马场坪平堡村火麻冲对面山森林火灾于2015年4月5日02时13分全部扑灭。经调查核实,这两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2.8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18.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9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6.8公顷),树种组成有马尾松、杉、杂灌等,实际受害面积20.9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6.8公顷)。犯罪嫌疑人市森林公安局已将其抓获。

(二)火灾案件侦破工作情况。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张毅局长带领民警韦健、宋正海等兵分两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全力展开火灾案件侦查。

1、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发生的森林火灾,通过走访调查取证,及时锁定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刘×(女,25岁,汉族,初中文化,务农,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打围坝组人)。经侦查查明:2015年4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带领3个小孩到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平寨组磨石坡李家祖坟处祭祖上坟。在祭祖过程中,刘×等人用打火机点燃祭祖物品香、纸钱、鞭炮等物引发磨石坡山林火灾,经市林业局技术人员鉴定,刘×等人失火造成山林火灾过火面积为18.7公顷。4月5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等人带到事发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刘×对其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发生的森林火灾,失火人吴长发在失火现场向仙桥派出所自首,通过市森林公安局走访调查取证,确系吴××引发的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吴××(男,53岁,苗族,初中文化,务农,福泉市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组人)。经侦查查明:4月4日12时,犯罪嫌疑人吴××在福泉市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组大坳(地名)给其母亲的墓立碑时燃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市林业局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鉴定,森林火灾有林地过火面积共计14.1公顷。4月5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吴××带到事发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吴××对其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吴××被依法取保侯审和刑事拘留。

三、“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超前安排部署。防火期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会上,一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宋会礼同志从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加强火源管理,着力提升科学防火能力;加强预警监测,着力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预案落实,着力提升火情处置能力;加强基本建设,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五个方面全力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二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夏贵泉全面总结了前期森林防火工作,分析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狠抓落实,防火责任要到位;注重实效,宣传教育要到位;严格防控,火源管理要到位;健全队伍,基础设施要到位;畅通信息,应急处置要到位;分工协作,群防群治要到位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了《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会后,一是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部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等各方面文件,市林业局班子领导划片区落实了防火责任,并针对 “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春耕备耕时节”几个重要时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并针对各时期实际行文再部署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了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精心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如金山街道办事处采取“四个强化”(即:强化责任,精心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强化保障,森防工作实现两个增;强化落实,确保森防工作三个到位;强化奖惩、健全森防网络抓实三项制度)、“四常态”(即:季度例会常态化、设卡排查常态化、宣传培训常态化、经费投入常态化)等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陆坪镇采取把握好原则、把握好标准、把握好时间、把握好方法“四把握”打响森林防火攻坚战。凤山镇在镇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想办法先后筹集5万余元资金对全镇重点防火区域(七里冲林场等林区)实施砍森林防火隔离带预防森林火灾(情)的发生。

(二)开展宣传工作。1、市森防办印制了“温馨提示、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分乡镇投入经费也印制了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并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村组,尤其是把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张贴到重要路口、把温馨提示张贴到墓碑,提醒祭祀人员文明祭祀。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装森林防火宣传车(仙桥、牛场均用私家车改成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村寨广泛宣传《福泉市禁火令》、《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3、森林防火宣传走进校园,2015年1月,市森防办、市森林公安局分别在金山街道办事处岔河小学、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小学等地开展进校园宣传森林防火。4、市森防办利用福泉市“四下乡”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5、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市森防办、市林业局、金山街道办事处、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共计投入资金10多万元购买鲜花、灯笼等在主要路口设卡共同开展送灯笼和鲜花活动,其他乡镇也自行组织开展用鲜花换祭祀品活动,特别是金山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资金近7万元购买鲜花、灯笼和制作宣传标语,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市共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森林防火宣传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清明节致福泉广大市民一封信》、《福泉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宣传围腰6000余张,手机短信10万余条,发放鲜花6.4万余束,发放电灯笼1400余盏,宣传标语360余幅,收缴打火机、灯笼、香蜡纸烛、炮竹等祭祀用品1270余件,劝阻携带火源上山群众1000余人次。

(三)严查严管,群防群治。为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一是成立了由熊涛副局长任大队长,森林防火中心主任、营林站站长任副大队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福泉市森林管护大队,其职责是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管护情况及对护林员森林防火巡山护林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由分管乡镇长、副主任为中队长,林业站负责人为副中队长,林业站职工及护林员为成员的森林管护中队,其职是负责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巡查巡护等工作,通过市、乡管护大队和管护中队职责的履行和工作的开展,在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管护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州、市领导的表扬。二是成立了由局党组班子成员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全局职工为成员的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其职责是各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对所包保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督查、巡查等各项林业工作实行责任包干制,通过各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督查、巡查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地效果,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得到了州、市领导表扬。森防期以来,由市政府办、市督查局、市林业局组成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分别于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2015年2月11日至12日、4月2日至3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督查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和路口值守等工作,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尤其是市林业局放弃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全局职工清明节正常上班),森林防火期局成立的七个分片包保组对包保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每日巡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加强了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做到山头有人看,路口有人守,严查进出林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发现违规用火者,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目前,全市查办行政案件7起,处罚7人,破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四)抓好责任落实,依法追究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市乡村及有关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责任量化、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体系。森林防火期,尤其是2015年1-4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结合福泉市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市林业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了“元宵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就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森林公安局本着“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清火灾原因,依法惩处了火灾肇事者,做到森林火灾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森防办、市森林公安局开办了野外违规用火学习班,对全市10余名违规用火人员进行了学习教育,学习的内容有《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观看福泉市1.23火灾专题片》等。特别是观看到“1.23”火灾6名英雄遇难以及遇难家属的悲痛场景,违规用火人员深刻认识到了违规用火的危害性,纷纷表示以后要向家人、身边的亲戚朋友、邻居作好宣传。并由福泉电视台将违规用火人员学习教育情况在福泉新闻栏目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人民森林防火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受到州、市领导的好评。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管控火源。为严格管控火源,我局自筹资金60余万元在金山街道办事处东门大坡修建了3000余米长的防火通道和砍了3000余米长的防火隔离带,凤山镇等部分乡镇也投入资金实施森林防火隔离带,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了火源的管理,有效杜绝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值班备勤。根据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森林防火期,市森防部门针对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调度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针对高火险期,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通报当日森林防火情况,重大火情(火灾)情况及时向上级森防部门报告。

四、火情(火灾)发生原因及存在问题分析

去冬今春以来发生的8起火情(火灾)中,全部是人为违规用火引发。虽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当引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高度重视: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从市级层面看,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很少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包保领导也未对包保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从乡镇级层面看,森林防火工作只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站职工来抓,其他职工很少参与,特别是遇到火灾时,只有领导带着林业站职工参加扑救,其他职工没有进行增援。火情发生后,部分乡镇只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带队组织扑救,组建的应急队伍没有发挥作用,并发现部分乡镇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应付,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严防死守的硬措施,森林防火工作指望老天帮忙。

二是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平时浮于表面,未落到实处,会上谈抓落实,会后无人抓。本该看效果、重管理的森林防火工作变成了应付上级。平时,基础工作不扎实,比如部分乡镇应急预案,完全没有任何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就起不了任何作用,造成森林火灾扑救无章可循,指挥混乱或失当,既增加了森林火灾扑救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森林火灾最佳扑救时间。

三是宣传标语张贴落实不平衡。部分乡镇宣传教育活动浮于表面和流于形式,方法手段老套,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个别乡镇只是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委会,村委会发不发就不得知而之,督查中发现个别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的责任状90%是代签,造成森林防火宣传入户率不高、农户知晓率不够。

四是有的乡镇野外火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违规用火行为时有发生,对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未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遇到农忙时节,到处是火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不力,部分乡镇对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没有依法依规禁止,甚至视而不见,见怪不怪,放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是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的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工作流于形势,责任没有层层落实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责任感。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情)只是扑灭算完,对肇事者查处不力,处罚不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没有进行问责,没有达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六是森林消防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全市仅有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的一支专业扑火队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大多是起火后组织干部群众仓促上阵,集合人员用时较多,丧失了扑灭林火最佳时机,森林扑火的科技含量不高,装备较差,难以适应扑救森林火灾的迫切需要。

七是信息情报不反馈或迟缓。市森防部门对火情(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多次作出了明确要求,但还是有个别乡镇抱着侥幸心理,发生森林火灾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瞒报或甚至不报,导致市森防办只能掌握群众举报发生的森林火灾(情)情况。个别乡镇防火值班室存在无人值班现象,唱空城计,再加之由于部分乡镇值班人员应对能力不强,上下班之间工作衔接不到位,在火情(火灾)情报信息反馈方面存在虚报、漏报问题较为突出,在组织处置过程中的情报信息反馈迟缓,导致不能在第一时间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五、森林防火工作思路与措施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求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事关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资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方针,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宣传《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禁火令》、《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到森林防火广播电视有声音、报纸网络有文图有专题、手机报有信息、乡村及进山路口有标语、旅游景区有警示、流动宣传有专车。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努力营造森林防火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护林员巡山护林力度,林区护林员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情监控,组织力量加强对入山口、连片重点集中林区路口等要害部位严格把守,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有效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的执行力,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每案必查,依法追究责任。特别要抓好大要案件侦破查处,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处理,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火灾)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必须在积极组织处置的同时,立即上报,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及时续报动态信息,事后要及时书面上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给市森防办。尤其是每年高火险期,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零报告”, 市森防办及时通报当日火情情况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情(火灾)报送情况,每日并以短信的方式报送市四家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林业站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林业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同时书面报送市委督查局和州森防办。

五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市级领导包抓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市级部门包乡镇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七包”(市长包市、乡镇长包乡镇、村长包村、组长包组、场长包场、校长包校、护林人员包山头)责任。我市在2013年市政府印发《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后,未真正按照《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执行,导致部分乡镇认为发生的点森林火情(火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又不追究责任和处罚。请求市委、市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执行,使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

六是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请求市委、市政府根据州相关文件要求按森林面积每亩0.4元全额拨付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加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得到保障,以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七是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引导村民委员会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虽然我市有部分村(居)委制定了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但操作性较差,执行较为困难。切实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制作用。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野外用火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防扑火工作。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在防火期,实行全民防火,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森林火灾(情)发生的原因、种类、扑救程序、火灾处理、人员处置等经验和教训,制定防扑火规程,规范防扑火行为,提高防扑火效能。加强对森林扑火人员培训演练,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原则,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篇一:

市委、市政府:

进入防火期以来,特别是20xx年3月下旬—4月上旬,持续的晴热无雨大风气候、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加上部分乡镇对野外火源管控不力,导致出现了森林火情(火灾)频发态势。截止4月30日,市森防办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8起,火场总面积32.8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0.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0.9公顷,受害率0.26‰。4月4日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仙桥乡大花水村各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经市、乡组织力量全力扑救,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山林火灾于4月5日02时45分扑灭,仙桥乡大花水村于4月4日23时45分扑灭,这2起火灾给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我市去冬今春以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

根据市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督查情况及市森防办对全市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数据统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如下:

二、仙桥乡、马场坪街道办事处“4·4”森林火灾处置情况

(一)火情接处警及火灾处置情况。20xx年4月4日,我局值班人员华林、罗志荣13时15分接到群众报警“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发生山林火情”、 15时09分接到群众报警“马场坪平堡村火麻冲对面山有火情”。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打电话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前往扑救,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扑救。由于当日天气干燥、温度较高、风大,现场扑救人员电话向市森防办报告:“火势较大,蔓延较快,地势陡峭,扑救困难,火灾无法扑灭,请求支援。”市林业局夏贵泉局长、熊涛副局长分两组立即带领局分片包保组和专业扑火队等20余人分赴火灾现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合共同开展扑救。随后,正在乡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的市政府办杨崇武副主任等也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4月4日20时15分、21时44分、4月5日09时市森防办分别向州森防办报告了火灾处置情况。

通过市、乡、村、组全体人员的艰苦奋战,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森林火灾于2015年4月4日23时45分全部扑灭、马场坪平堡村火麻冲对面山森林火灾于2015年4月5日02时13分全部扑灭。经调查核实,这两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2.8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18.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9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6.8公顷),树种组成有马尾松、杉、杂灌等,实际受害面积20.9公顷(仙桥乡14.1公顷、马场坪街道办事处6.8公顷)。犯罪嫌疑人市森林公安局已将其抓获。

(二)火灾案件侦破工作情况。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张毅局长带领民警韦健、宋正海等兵分两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全力展开火灾案件侦查。

1、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发生的森林火灾,通过走访调查取证,及时锁定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刘×(女,25岁,汉族,初中文化,务农,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打围坝组人)。经侦查查明:2015年4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带领3个小孩到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村平寨组磨石坡李家祖坟处祭祖上坟。在祭祖过程中,刘×等人用打火机点燃祭祖物品香、纸钱、鞭炮等物引发磨石坡山林火灾,经市林业局技术人员鉴定,刘×等人失火造成山林火灾过火面积为18.7公顷。4月5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等人带到事发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刘×对其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发生的森林火灾,失火人吴长发在失火现场向仙桥派出所自首,通过市森林公安局走访调查取证,确系吴××引发的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吴××(男,53岁,苗族,初中文化,务农,福泉市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组人)。经侦查查明:4月4日12时,犯罪嫌疑人吴××在福泉市仙桥乡大花水村陶军组大坳(地名)给其母亲的墓立碑时燃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市林业局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鉴定,森林火灾有林地过火面积共计14.1公顷。4月5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吴××带到事发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吴××对其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吴××被依法取保侯审和刑事拘留。

三、“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超前安排部署。防火期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会上,一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宋会礼同志从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加强火源管理,着力提升科学防火能力;加强预警监测,着力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预案落实,着力提升火情处置能力;加强基本建设,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五个方面全力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二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夏贵泉全面总结了前期森林防火工作,分析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狠抓落实,防火责任要到位;注重实效,宣传教育要到位;严格防控,火源管理要到位;健全队伍,基础设施要到位;畅通信息,应急处置要到位;分工协作,群防群治要到位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了《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会后,一是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部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等各方面文件,市林业局班子领导划片区落实了防火责任,并针对 “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春耕备耕时节”几个重要时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并针对各时期实际行文再部署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了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精心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如金山街道办事处采取“四个强化”(即:强化责任,精心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强化保障,森防工作实现两个增;强化落实,确保森防工作三个到位;强化奖惩、健全森防网络抓实三项制度)、“四常态”(即:季度例会常态化、设卡排查常态化、宣传培训常态化、经费投入常态化)等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陆坪镇采取把握好原则、把握好标准、把握好时间、把握好方法“四把握”打响森林防火攻坚战。凤山镇在镇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想办法先后筹集5万余元资金对全镇重点防火区域(七里冲林场等林区)实施砍森林防火隔离带预防森林火灾(情)的发生。

(二)开展宣传工作。1、市森防办印制了“温馨提示、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分乡镇投入经费也印制了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并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村组,尤其是把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张贴到重要路口、把温馨提示张贴到墓碑,提醒祭祀人员文明祭祀。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装森林防火宣传车(仙桥、牛场均用私家车改成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村寨广泛宣传《福泉市禁火令》、《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3、森林防火宣传走进校园,2015年1月,市森防办、市森林公安局分别在金山街道办事处岔河小学、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平堡小学等地开展进校园宣传森林防火。4、市森防办利用福泉市“四下乡”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5、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市森防办、市林业局、金山街道办事处、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共计投入资金10多万元购买鲜花、灯笼等在主要路口设卡共同开展送灯笼和鲜花活动,其他乡镇也自行组织开展用鲜花换祭祀品活动,特别是金山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资金近7万元购买鲜花、灯笼和制作宣传标语,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市共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森林防火宣传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清明节致福泉广大市民一封信》、《福泉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宣传围腰6000余张,手机短信10万余条,发放鲜花6.4万余束,发放电灯笼1400余盏,宣传标语360余幅,收缴打火机、灯笼、香蜡纸烛、炮竹等祭祀用品1270余件,劝阻携带火源上山群众1000余人次。

(三)严查严管,群防群治。为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一是成立了由熊涛副局长任大队长,森林防火中心主任、营林站站长任副大队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福泉市森林管护大队,其职责是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管护情况及对护林员森林防火巡山护林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由分管乡镇长、副主任为中队长,林业站负责人为副中队长,林业站职工及护林员为成员的森林管护中队,其职是负责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巡查巡护等工作,通过市、乡管护大队和管护中队职责的履行和工作的开展,在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管护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州、市领导的表扬。二是成立了由局党组班子成员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全局职工为成员的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其职责是各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对所包保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督查、巡查等各项林业工作实行责任包干制,通过各分片包保工作小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督查、巡查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地效果,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得到了州、市领导表扬。森防期以来,由市政府办、市督查局、市林业局组成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分别于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2015年2月11日至12日、4月2日至3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督查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和路口值守等工作,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尤其是市林业局放弃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全局职工清明节正常上班),森林防火期局成立的七个分片包保组对包保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每日巡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加强了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做到山头有人看,路口有人守,严查进出林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发现违规用火者,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目前,全市查办行政案件7起,处罚7人,破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四)抓好责任落实,依法追究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市乡村及有关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责任量化、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体系。森林防火期,尤其是2015年1-4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结合福泉市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市林业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了“元宵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就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森林公安局本着“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清火灾原因,依法惩处了火灾肇事者,做到森林火灾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森防办、市森林公安局开办了野外违规用火学习班,对全市10余名违规用火人员进行了学习教育,学习的内容有《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观看福泉市1.23火灾专题片》等。特别是观看到“1.23”火灾6名英雄遇难以及遇难家属的悲痛场景,违规用火人员深刻认识到了违规用火的危害性,纷纷表示以后要向家人、身边的亲戚朋友、邻居作好宣传。并由福泉电视台将违规用火人员学习教育情况在福泉新闻栏目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人民森林防火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受到州、市领导的好评。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管控火源。为严格管控火源,我局自筹资金60余万元在金山街道办事处东门大坡修建了3000余米长的防火通道和砍了3000余米长的防火隔离带,凤山镇等部分乡镇也投入资金实施森林防火隔离带,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了火源的管理,有效杜绝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值班备勤。根据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森林防火期,市森防部门针对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调度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针对高火险期,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通报当日森林防火情况,重大火情(火灾)情况及时向上级森防部门报告。

四、火情(火灾)发生原因及存在问题分析

去冬今春以来发生的8起火情(火灾)中,全部是人为违规用火引发。虽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当引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高度重视: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从市级层面看,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很少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包保领导也未对包保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从乡镇级层面看,森林防火工作只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站职工来抓,其他职工很少参与,特别是遇到火灾时,只有领导带着林业站职工参加扑救,其他职工没有进行增援。火情发生后,部分乡镇只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带队组织扑救,组建的应急队伍没有发挥作用,并发现部分乡镇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应付,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严防死守的硬措施,森林防火工作指望老天帮忙。

二是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平时浮于表面,未落到实处,会上谈抓落实,会后无人抓。本该看效果、重管理的森林防火工作变成了应付上级。平时,基础工作不扎实,比如部分乡镇应急预案,完全没有任何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就起不了任何作用,造成森林火灾扑救无章可循,指挥混乱或失当,既增加了森林火灾扑救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森林火灾最佳扑救时间。

三是宣传标语张贴落实不平衡。部分乡镇宣传教育活动浮于表面和流于形式,方法手段老套,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个别乡镇只是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委会,村委会发不发就不得知而之,督查中发现个别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的责任状90%是代签,造成森林防火宣传入户率不高、农户知晓率不够。

四是有的乡镇野外火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违规用火行为时有发生,对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未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遇到农忙时节,到处是火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不力,部分乡镇对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没有依法依规禁止,甚至视而不见,见怪不怪,放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是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的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工作流于形势,责任没有层层落实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责任感。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情)只是扑灭算完,对肇事者查处不力,处罚不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没有进行问责,没有达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六是森林消防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全市仅有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的一支专业扑火队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大多是起火后组织干部群众仓促上阵,集合人员用时较多,丧失了扑灭林火最佳时机,森林扑火的科技含量不高,装备较差,难以适应扑救森林火灾的迫切需要。

七是信息情报不反馈或迟缓。市森防部门对火情(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多次作出了明确要求,但还是有个别乡镇抱着侥幸心理,发生森林火灾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瞒报或甚至不报,导致市森防办只能掌握群众举报发生的森林火灾(情)情况。个别乡镇防火值班室存在无人值班现象,唱空城计,再加之由于部分乡镇值班人员应对能力不强,上下班之间工作衔接不到位,在火情(火灾)情报信息反馈方面存在虚报、漏报问题较为突出,在组织处置过程中的情报信息反馈迟缓,导致不能在第一时间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五、森林防火工作思路与措施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求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事关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资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方针,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宣传《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禁火令》、《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到森林防火广播电视有声音、报纸网络有文图有专题、手机报有信息、乡村及进山路口有标语、旅游景区有警示、流动宣传有专车。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努力营造森林防火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护林员巡山护林力度,林区护林员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情监控,组织力量加强对入山口、连片重点集中林区路口等要害部位严格把守,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有效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的执行力,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每案必查,依法追究责任。特别要抓好大要案件侦破查处,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处理,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火灾)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必须在积极组织处置的同时,立即上报,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及时续报动态信息,事后要及时书面上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给市森防办。尤其是每年高火险期,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零报告”, 市森防办及时通报当日火情情况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情(火灾)报送情况,每日并以短信的方式报送市四家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林业站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林业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同时书面报送市委督查局和州森防办。

五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市级领导包抓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市级部门包乡镇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七包”(市长包市、乡镇长包乡镇、村长包村、组长包组、场长包场、校长包校、护林人员包山头)责任。我市在2013年市政府印发《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后,未真正按照《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执行,导致部分乡镇认为发生的点森林火情(火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又不追究责任和处罚。请求市委、市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暂行)》执行,使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

六是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请求市委、市政府根据州相关文件要求按森林面积每亩0.4元全额拨付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加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得到保障,以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七是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引导村民委员会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虽然我市有部分村(居)委制定了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但操作性较差,执行较为困难。切实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制作用。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野外用火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防扑火工作。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在防火期,实行全民防火,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森林火灾(情)发生的原因、种类、扑救程序、火灾处理、人员处置等经验和教训,制定防扑火规程,规范防扑火行为,提高防扑火效能。加强对森林扑火人员培训演练,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原则,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篇二:

根据统计资料和林业部门提供的情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79.07万亩,有林面积94.74万亩,分别占全县国土面积227.74万亩的78.63%和41.6%。也就是说全县的林地占有量和森林覆盖率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这是建国60多年来历届县委、政府团结率领全县人民坚持艰苦奋斗、久久为功、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平顺人民30多年坚持改革发展,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力度的新成就;这对我县“实施‘一地两区’建设,创建‘三宜’美丽平顺”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增强了自信。下面我代表县政府作“关于去冬今春全县护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汇报”请予审议。

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护林防火的基础地位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列入了“五位一体”统筹发展的战略地位,中央已明确“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生命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这一论述科学阐明了自然生态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赋予了林业重要地位。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把“建设全国生态主体功能示范区”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平顺的攻坚战略,是“一地两区”战略的重要组成,是“三宜”美丽平顺目标实现的基础。这一战略定位,推动和加快了我县改善生态抓造林的步伐,同样也是使得以护林防火为主要工作任务的森林生态资源管护地位得到了不断加强。县政府为加强去冬今春护林防火工作,于去年10月11日召开了全县护林防火动员大会,对冬、春护林防火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去年11月底县政府组织全县乡、村干部,县护林防火专业队伍,乡、村护林防火骨干成员,聘请省、市护林防火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护林防火专业技能培训;今年3月22日召开了全县护林防火再动员大会,对阶段防火工作进行了情况通报、形势分析、责任细化,会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林业局长就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表态发言,县委吴书记、秦县长亲自部署动员,把护林防火工作放到了事关全县安全稳定的重要地位。去冬今春以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平顺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平顺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平顺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平顺县林缘秸秆杂草清理工作方案》等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地方性规定,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护林防火工作给予了政策性保障。

二、加大林业政策法规和护林防火工作宣传和监督管理力度,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1、“三分造林七分管护”这一道理普通百姓都知道,但要形成广泛共识和自觉行为,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在县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努力下,我县争取和划定了111.76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179.07万亩)的62.41%,这不仅得到了国家的政策资金支持,更提高了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级别,也对我县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护林防火队伍与公益林管护人员两支队伍的人力资源得到有机整合,有效利用,去冬以来,通过乡(镇)提名推荐,林业部门审定,重新聘任了490名村级专职护林员,承担护林和防火的双重责任。

2、在防火上根据262个行政村的防火任务,全县共划分了1240个防火监管责任区域,确定了1621名定点看守责任人(农林交错区责任人1141、专职护林员490人)。根据1240个防火监管区域,各乡镇实行了监管巡查负责制,全县共有97名乡(镇)领导包片负责;有487名乡(镇)干部包村负责;有80名乡(镇)领导分组带队包区域巡查;有1122名村干部包片巡查。根据我县山大、沟深、坡广、村远、庄多、人杂的特点,落实了5项监管措施,达到监督管理全覆盖。重点时期重点设防。严密布防春节、清明节、春耕备耕等重点时期的防范措施;严管智障、年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员;严守每日早5-8时、中午11-14时、傍晚17-20时重点时段;严看坟头烧纸、田间燎堰、焚烧秸秆、野外流动人员和耕地与坡边与林边结合部位;严惩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情火灾事故发生。为森林管护员配备迷彩服、鞋各500件。购买红袖章80000枚、防火彩旗50000面、印制封山通告30000张、防火传单50000张、防火知识年画40000张、防火围裙20000件、防火卡片,40000张、120辆客运车辆张贴了防火标语。中小学生防火笔8000支,森林防火工作日记薄5000本,保障了全县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度开展,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应急能力高强度提升,全县防控水平大幅度增强。

3、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管护上,在全县林区、林地实施完成管护政策规定公示碑11座,管护责任公示碑400座,印制“林业资源管护规定”宣传册12000份,《巡山日志》500册。在经济林管护上县、乡(镇)开展经济林管护技术培训1100人次,选派县、乡(镇)骨干参加省、市培训20人次等等大力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到了乡、村、农户,积极争取确保全民护林与防火意识的不断增强,为林业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构建全县安全林业,努力筑牢全民思想意识防线。

三、加大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力度,努力为森林防火和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加强,提供人力、物力基础保障。

1、20xx年底,我县又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消防队员40名,专业队伍总人数达到了72名,担负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护巡查双项职责;村级专职护林员490人,这两支队伍工资待遇全县投入579.8万元。国营林场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420人,由乡(镇)和单位承补助经费。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林业局林政扑火队13人;重点通道绿化常年管护专业人员20人。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队伍人员总数达到了1663人。人员队伍的增强解决了护林和防火工作落实的根本。

2、去年11月份,县政府拨付林业局防火专项经费100万元,春节前后购置新增高压细雾水枪8台、进口油锯11台、进口风力灭火机10台、峰林牌风力灭火机80台、进口对讲机20部、发电机1台、二号工具1000件、灭火服、头盔、手套、鞋各200件,为森林管护员配备迷彩服、鞋各500件等器材和装备。

3、去年夏秋以来,林业部门投入20万元购置太阳能灭虫灯10盏,检疫工具箱5台,动力喷雾器5台,打孔注苗机2台,防病虫药剂2吨,树木生长促进剂“根宝”50箱;今年春季又投入310万元,设立1个公益林管护监测平台,建立10个乡级管护站、配置90部GPS定位视频仪,为科学管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系统;现在新规划选址建设防火通道40公里,10个瞭望观测台,2个林有害生物监点,年底可全部投入使用;森林公安配置专用执法车,坚持常态化昼夜巡查,加强了破坏林业生态案件的查巡和打击力度;新造林浇水,通道绿喷药、除草车辆3部,确保了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4、聘请专业技术骨干、林业执法专家学者,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和半专业队伍技能培训和练兵;加强乡、村骨干和林业经营户经济林管理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20000册;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培训,去冬今春以来到省、市外出培训30人次,请省、市专家到本地培训2次,到外市、县交流学习12人次,工作队伍人员的政策、法律、技术、技能培训达到了按方案、计划扎实开展,素质不断提高。

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设备增加、素质提高、工作有力,管理有效形成了良性循环的林业资源保护和护林防火体系,为林业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工作的落实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县政府,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和省、市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要求”,把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大事列入工作重点,作为推动“一地两区”建设,创建“三宜”美丽平顺的基础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和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明确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有人管事;坚持护林防火和资源保护按工作预案、目标责任规定,做到定人员、定区域(面积)、定责任、定报酬、定奖惩的五定机制和森林防火“十二”包保(强化包片、包村、包区域、包地段、包山头、包坟头、包林农交错区的包保责任制,落实乡(镇)主要领导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责任制;两委干部包区域,确保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有林单位(个人)负全责,确保经营管理区的防火安全;监护人包重点人员,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全天候监管;家庭户主包家庭人员,确保农耕上坟等野外活动不用火;定点看护人包农林交错区,确保严密盯守人员,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乡(镇)行政领导包区域巡护巡查,确保宣传、防守、监测、应急等防范措施到位。)措施落实等达到了有章理事;加之经费投入的保证达到了有钱办事。去冬今春以来,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各行政村,各行政村与村民小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责任书,各级对工作任务、内容、要求、目标、措施进一步细化到人。林业局与乡、村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232份。全县22个森林防火成员单位,82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了包乡(镇)和包村工作责任,特别是防火特险期,各部门、单位都能选派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驻乡(镇)、驻村开展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系乡(镇)工作的全体领导同志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总结经验,探索对策。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协,对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还开展了专题调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检委、监察局和林业部门紧密配合抽调督查人员,巡查督查不间断,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宣传新闻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给予工作落实加油、加热、加压、造势。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支持,政协的谏言献策,支持了政府工作,带动促动和调动了全县广大党员、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凝聚了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正能量,推动着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安全和谐“三宜”美丽平顺的建设步伐。

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思考,不断探找和解决工作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为县委、县人大的正确领导、科学决策和统筹兼顾提供依据。

在全县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同志,在广泛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建议中逐步找出和相对找准了全县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尽管我县财力有限,而在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上投入仍在不断加大,但因我县林地、林区面积较大,农民居住特别分散,多数村庄强壮劳力外出,给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火紧急情况处置消弱了一线力量,导致了乡(镇)、村护林防火工作压力加大,经费不足的新问题。

2、受利益驱动,在市场经济环境影响下,以养羊为主的经营户增加,封山禁牧工作有矛盾性冲突;核桃、山桃、连翘等经济林产品抢收、早收现象突出,偷挖树木现象不断,很大程度造成降低产量、降低质量、减少收入影响市场信誉,损害群众利益。

3、据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反映,全县广大农民普遍支持生态林业,渴望民生林业,但对经济林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少知识、缺技术,林业部门技术力量薄弱,且下乡驻村具体指导服务跟不上,不同程度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这是群众的呼声,林业部门正在设法寻求解决办法。

4、我县要建设“全国生态主体功能示范区”,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县的空间、区域和特征,在一定范围和林业资源类别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使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更高水平推进,使宝贵的林业生态资源得到制度化保护,永续地留给子孙后代,为全社会和平顺人民增加福祉。

尊敬的苏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和全体与会同志,以上是去冬今春以来全县护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汇报,由于我来平顺时间较短,不少情况了解掌握的还不够充分,对以上汇报中的不妥之处请多提宝贵意见。望我们积极交流,共同提高,携手努力,为创建“三宜”美丽平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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