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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工作汇报 2012-03-29 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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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莅临冀州检查指导工作!

冀州市辖6镇4乡382个行政村,总人口32940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2349人,是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并连续获得省、衡水市计划生育优秀或先进市。今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衡水市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打造“服务、惠民、和谐、阳光”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力落实“民心工程”,努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进展。考核年度末,全市共出生3897人,政策内生育3454人,人口出生率11.82‰,符合政策生育率88.61%,自然增长率5.87‰,出生人口性别比110.43。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一个”中心,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我市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始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当做中心任务,常抓不懈。

1、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与乡镇、市直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年度指标任务,年中、年末统一进行考核,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确保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确定需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出现瞒报现象或完不成任务的一律给予组织处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给予处分同时,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贯彻执行“一票否决”制度。20xx年,共对20个部门、45个村、1197名拟评优评先人员,40名拟提拔人员进行了审核,其中否决了24个行政村的评优资格,取消了36个党员干部评选先进的资格,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起到了约束和激励作用,把各级干部引导到对人口计生工作使真劲、做实事、出实效上来,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严格统计求实率。我市以不断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契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统计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信息。同时,与南宫、宁晋、新河等周边市县建立协作关系,定期互传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在外地出生人员,做到及时查处、及时上报。今年联合核查70余人。二是严格出生人口信息核查。每月核对卫生部门(医院)出生名单,并对瞒报、漏报、错报对象的人员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并更正错误信息,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和各种报表的准确性,切实提高了统计求实水平和全员数据质量。今年共核对市医院和中医院出生实名登记3595人,其中魏屯和外地429人,核查出漏报48人,均及时进行了上报。三是做好出生人口清理。省卫计委通报我市5月30日前出生漏报524人,通过核对医院出生、入户调查核实,与派出所、防疫卡核对等方式,清理漏报468人,剩余56人为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和全家迁出人员。对省卫计委第二次通报我市出生漏报254人情况,严格进行了清理核实,其中属于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101人,本地上报148人,全家迁出5人。

3、严格查处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难点。今年以来,一方面,我们与卫生、公安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乡镇核查政策内外,第一时间掌握在本市内生育情况,发现政策外生育对象,提前介入调查征收。另一方面,重点对共产党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出台了相关文件,与存在政策外生育的单位、企业等一把手进行约谈,共同查处违法生育,在全市营造从严从紧的气氛。通过对政策外生育户进行强压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违法生育案件179例,征收社会抚养费92.63万元。

篇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莅临冀州检查指导工作!

冀州市辖6镇4乡382个行政村,总人口32940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2349人,是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并连续获得省、衡水市计划生育优秀或先进市。今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衡水市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打造“服务、惠民、和谐、阳光”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力落实“民心工程”,努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进展。考核年度末,全市共出生3897人,政策内生育3454人,人口出生率11.82‰,符合政策生育率88.61%,自然增长率5.87‰,出生人口性别比110.43。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一个”中心,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我市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始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当做中心任务,常抓不懈。

1、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与乡镇、市直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年度指标任务,年中、年末统一进行考核,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确保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确定需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出现瞒报现象或完不成任务的一律给予组织处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给予处分同时,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贯彻执行“一票否决”制度。20xx年,共对20个部门、45个村、1197名拟评优评先人员,40名拟提拔人员进行了审核,其中否决了24个行政村的评优资格,取消了36个党员干部评选先进的资格,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起到了约束和激励作用,把各级干部引导到对人口计生工作使真劲、做实事、出实效上来,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严格统计求实率。我市以不断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契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统计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信息。同时,与南宫、宁晋、新河等周边市县建立协作关系,定期互传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在外地出生人员,做到及时查处、及时上报。今年联合核查70余人。二是严格出生人口信息核查。每月核对卫生部门(医院)出生名单,并对瞒报、漏报、错报对象的人员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并更正错误信息,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和各种报表的准确性,切实提高了统计求实水平和全员数据质量。今年共核对市医院和中医院出生实名登记3595人,其中魏屯和外地429人,核查出漏报48人,均及时进行了上报。三是做好出生人口清理。省卫计委通报我市5月30日前出生漏报524人,通过核对医院出生、入户调查核实,与派出所、防疫卡核对等方式,清理漏报468人,剩余56人为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和全家迁出人员。对省卫计委第二次通报我市出生漏报254人情况,严格进行了清理核实,其中属于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101人,本地上报148人,全家迁出5人。

3、严格查处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难点。今年以来,一方面,我们与卫生、公安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乡镇核查政策内外,第一时间掌握在本市内生育情况,发现政策外生育对象,提前介入调查征收。另一方面,重点对共产党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出台了相关文件,与存在政策外生育的单位、企业等一把手进行约谈,共同查处违法生育,在全市营造从严从紧的气氛。通过对政策外生育户进行强压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违法生育案件179例,征收社会抚养费92.63万元。

二、强化“两个保障”,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先后召开高规格的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抓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市乡两级把人口计生工作都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每年的“2会”上,市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都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内容去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和过问人口计生工作,对计生重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列入了党委政府部门的督查范围,市乡领导的重视和认识的提高,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强化人财保障机制。20xx年我市按照“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安排预算,对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实行政策倾斜,在其它部门预算经费都被压缩的情况下,确保计生工作经费投入连年增加,今年全市共投入计生经费1587.1万元,全市人均47.4元。同时,不断稳定计生队伍建设,全市市、乡、村三级全部配齐了计生专职干部,村级更是按照知识化、年轻化、女性化的要求,公开选聘优秀女干部充实到村计生岗位,并全部纳入两委班子,市财政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同时,组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聘请党校讲师、市医院科室主任进行授课,累计培训980人次,提升了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实施“三大工程”,推动计生优质服务上水平

1、实施文明倡导工程,宣传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一是政策宣传。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部署,我们制作了宣传手册、明白纸和广播稿件,发放到全市各村进行发放、播放,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普及面。二是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作用,分别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刊登稿件12篇,在电台飞播广告、制作电视专题节目3期,向广大群众宣传十八大精神以及“单独二孩”政策、时间、程序、条件等内容。三是专题宣传。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育文明”等主题活动,今年结合群众路线宣传活动,成立了“践行群众路线在行动”宣传队,每月由主管副职带队,组织药具、技术、协会、宣传、流动等科室,携带仪器、展牌、条幅、宣传资料到指定乡镇村庄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义诊,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

2、实施生殖健康工程,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确保把孕前优生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加大服务力度,考虑到广大群众空腹参与检查,特别推出高标准免费早餐,为方便群众到站检查,市技术站放弃节假日,每天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开展服务,对乡镇组织参检人数达到10对以上,市技术站组织技术人员携带仪器到乡镇开展服务。同时,为督促乡镇开展工作,在实施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同时,市委政府严格将此项工作重视情况、开展情况、完成情况列入对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对完不成任务的严格“一票否决”。截止到目前,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15对,完成任务率71%。二是扎实推进季普查及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为做实服务农村育龄妇女,组织市乡技术人员,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到人口规模千人以上的村,进行*屏蔽的关键字*,免费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工作。为满足育龄群众对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别在市直、乡镇季度普查服务中增加了血糖测试、心电图以及乙肝五项等检测项目,进一步拓宽了服务面,在查环、查孕基础上,更加倾向查病、治病;同时,由于部分企业、学校时间紧、不能按时上站的客观原因,市计生服务站特别组成了专门服务队,每季度深入学校、大型企业以及镇直属单位等育龄妇女较多的地方,由计生专业人员,携带医疗器械,开展*屏蔽的关键字*,在方便育龄妇女的同时,也提高了育龄妇女普查率。今年全市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率达92.8%,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三是畅通药具发放渠道。不断健全以市药具站为中心,联系乡镇社区,辐射村、群众的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主渠道网络,在10个乡镇、7个社区设立免费药具发放点,配备药具展示柜、咨询台,保证避孕药具品种齐全,使育龄群众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药具。在做好户籍人口育龄群众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同时,还将流入人口列入计生药具发放对象,做好登记,建好台账,努力实现管理无缝隙、服务零距离。全市避孕药具可及率达95%。全面推行了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面对面地帮助、指导育龄群众选择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全市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2947例,综合避孕率达到91.88%。

3、实施利导关怀工程,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一是落实政策规定。认真实施省、衡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金,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各项奖励政策。20xx年,全市为11068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落实每人每月10元奖励资金132.4万元,为7875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落实每人每月10元奖励资金94.69万元,为102人落实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落实率达100%;救助独生子女死亡11户、伤残家庭4户,发放救助金16.25万元;为68名退回二胎指标的夫妻兑现每人1000元奖励共计6.8万元;为453名农村独生子女办理中高考加分奖励。今年,全市新增奖励扶助770人,特别扶助24人,至此,奖励扶助人员累计达到5966人,特别扶助人员累计达到144人。二是争取社会支持。市计生局、计生协携手太阳雨太阳能公司,举行“生育关怀送温暖”爱心捐赠公益活动,为60户计生困难家庭捐赠了棉被,为4118个计生家庭发放了《生育关怀惠民卡》。三是协调部门配合。整合部门资源,共同做好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20xx年全市新增新农合补贴对象2261人,新农保补贴对象2180人,新农合补贴对象累计达到18527人,新农保补贴对象达到18601人。

四、突破“四项”重点,力促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1、强化综合治理,平衡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认真组织“三下乡”、5.29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关爱女孩”行动展牌、书写“关爱女孩”行动标语、制作《关爱女孩构建和谐计生》专题片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女孩成长。二是强化共同监管。进一步完善了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终止妊娠施术申报审批、孕情申报跟踪访视、实名登记、举报重奖等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施术和生育环节漏洞。对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的产科医生、B超及操作人员,以及药房药店全部登录备案,单位签订责任书,个人签订承诺书,禁止“两非”警示牌全部上墙,严格监控不留盲区。目前,我市计生系统26台、卫生系统34台B超机均已登记备案,68名B超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102例引产手术全部履行了审批手续。三是强化孕情监督。坚持“村为主”工作机制不动摇,以乡镇为单位分村建立可生育对象档案,实行名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孕情全程监控“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实行计生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育龄组长包人,开展“人盯人” 战术,对生育对象的孕生过程实行“孕初上报、孕后月访、孕失必查”,夯实整治“两非”的基层基础,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四是强化联合整治。积极开展“两非”线索大排查,重奖群众举报,获取信息,倒查计划生育外男孩对象、孕情消失对象。每季度联合市人口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组成执法队,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市的计生、卫生系统及批发零售药店,联合开展了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共发现并查处了1例“两非”案件。

2、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对各乡镇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流动人口信息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反馈流动人口信息3218条,流动人口平台信息接收率达99%,反馈率达98%。二是开展信息核查。以社区为依托,每季度对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清理核查,确保系统资料的真实性、服务的针对性。三是坚持服务均等。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全市人口计划生育规划,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市、乡计生服务站为流动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免费生殖保健服务,在乡镇、社区、大型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增设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网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一站式”服务。

3、规范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深入简政便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探索在农村一胎办证、二胎审批等审批办证项目中简化办事程序,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多花冤枉钱。简化一胎登记卡办理程序,每月由乡镇计生干部登门入村入户办理,本人不在可由村干部或家庭其他成员代办,孕期任何时间均可办理,生育后也可无条件补办。再生育审批简化为由乡级审核,乡村两级公示,上报联名表后由市局批复的程序进行。二是注重信访服务。继续推行“阳光计生”行动,重点开展了对失独家庭的一对一关怀帮助,实现了连续多年无集体访和进京访,无严重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信访投诉件,保持了计划生育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4、创建诚信计生,筑牢计生群众自治网底工程。充分发挥计生协广大会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扎实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创建工作,有力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创优升级”活动。不断延伸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在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协会组织。现全市计生协会组织已发展到422个,其中市级1个,乡级10个,村级382个,社区市直单位12个,非公有制企业16个,流动人口协会1个。全市有协会会员3.4万余人,会员小组1036个,会员联系户4.6万余户。二是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开展“亲情关爱”行动,帮扶救助特困计生家庭,优先安排推荐计生家庭人员参加致富项目、享受优惠政策,靠激励机制强化群众诚信生育意识。今年,春节期间开展“心系基层情暖计生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11户计生贫困家庭和20名基层计生干部,发放慰问品慰问金3万余元。利用“母亲节”之际,走访11户计生贫困母亲家庭,送去了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等慰问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亲情关爱”活动,在市技术站成立“亲情关爱”活动基地,设立活动室、心里咨询室,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偿额2.6万元,同时,联合团委、计生局、计生协,组织志愿者结成一对一帮扶队伍,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和慰问活动。今年8月,在全省“亲情关爱”行动暨计生协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以《全方位探索失独家庭帮扶救助机制》为题作了书面发言。三是广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全市10个乡镇通过群众自治开展计生工作的村达351个,开展率91.8%。已婚育龄妇女签订《生育诚信协议》参与率达86%。全市有5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国家级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有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在今年河北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观摩交流会上,播放了《冀州市构建四大机制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纪实》专题片,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20xx年,尽管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县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希望各位领导多给予指导,多提宝贵意见。我市也将以这次考核为契机,查找不足,认真整改,努力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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