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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2017-12-03 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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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现就2017年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严格按法履行政府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提供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科学文化、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公共服务。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超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取消。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引导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二、严格落实既定政策制度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法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严格落实镇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制度,认真执行镇定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严格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实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草案和依据应当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保证群众知情权,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听证主体、范围、步骤和听证代表遴选、听取意见反馈等进行规范,增强听证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决策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同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017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现就2017年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严格按法履行政府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提供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科学文化、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公共服务。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超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取消。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引导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二、严格落实既定政策制度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法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严格落实镇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制度,认真执行镇定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严格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实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草案和依据应当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保证群众知情权,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听证主体、范围、步骤和听证代表遴选、听取意见反馈等进行规范,增强听证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决策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同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而作出决定的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绩效发放等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重点在城管领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练兵”活动,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按法办事能力。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镇政府每年两次向县政府专题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同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向社会公开。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加强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素养。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围绕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积极争创“宝应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17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创设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完成《如东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相关任务,现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水平得到提升,坚持突出重点、德法并举、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中,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涉教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更新动态要闻和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健全依法治教工作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强化全系统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二)推进依法治校

2.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治理法治化和规范化,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章程核准制度和执行机制,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各学校要将完善后的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加以汇编,做好分类和目录编制,便于师生了解、查阅。

3.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大力推进校务公开,保障师生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4.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学校创建活动,今年要新创建10所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10所南通市依法治校先进学校。凡是没有创建的中小学校都要组织申报创建。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并形成一批示范学校。学校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5.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不断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制度,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制度,学校要设立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公平公正处理纠纷和矛盾。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法治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教职工进行全员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县局编印发放的《如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培训手册》(两册)。

实施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提高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各学校要将法治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整体安排,明确法治学习培训内容及方式,做到每年不少于10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的学法用法考试。

局机关要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学习资料,加强普法学习与宣传。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教育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7.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要开好道德与法治课,高中教育阶段要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增加法治教育选修课课时。

正常开展少年法学苑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少年法学苑建设的实施意见》(东综委办〔20**〕24号)要求开展活动。要开展一次教师法治教育课件制作、教案评比、赛课活动,促进教师提高法治教育课的实际效果。

8.大力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每学期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至少2次法治专题教育活动;二是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抓住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禁毒日、艾滋病日等主题教育日契机,利用全国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至上理念;五是开展一次“学法小童星”或“知法守法青少年”评选、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六是组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用生动直观的方式教育学生,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各自的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

(二)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本年度活动总体安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落实考核。各单位要制订考核办法,落实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各项活动要做好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做到工作有实绩,检查有资料,相关活动及时在如东教育网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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