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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计划 2012-04-30 02: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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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一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的监督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和谱写孝感第三次创业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2015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工委、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一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的监督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和谱写孝感第三次创业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2015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工委、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审查和批准2014年市级决算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听取和审议的4个报告,由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

(一)开展“绿满澴川”行动实施情况视察。视察工作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拟印发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视察。视察工作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拟印发5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及市直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工作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印发7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由财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题调研。调研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由财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开展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视察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由代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开展王母湖、野猪湖保护决议督办落实工作。督办工作自3月份开始贯穿全年,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两湖”保护决议的情况报告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由农村委员会、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做好对市政府发布的决定、规定、细则、办法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监督

要以督促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常委会各项监督事项的跟踪监督。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交由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6个月内,有关专(工)委应督促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由有关专(工)委审核后,经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做好今年的监督工作,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切实改进作风,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及时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呼应民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改进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增强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依法将监督计划、监督过程以及监督的结果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使监督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对列入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汇总。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一)扎实做好搬迁安置工作。对涉及北街、刘江北,刘江南、西关片区的安置户,认真梳理搬迁档案,提前拟定详尽的方案,确保年底前,圆满顺利完成所有搬迁户的安置。

(二)继续协助有关责任单位做好遗留户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搬迁户的信息,主动配合责任单位联系协议签订和验收。确保尽快完成所有遗留户的拆迁工作。

(三)继续加速推进开元大街安置楼建设进度。

(四)继续加强供水、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供水方面

(1)拟建第二水厂地表水改扩建工程,日供水能力3万立方米。

(2)有序关停城区所有自备井。首先关停所有非生产用水的自备井,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其次对生产用水的自备井予以关停。

(3)尽快完成化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具备按国家标准开展水质检测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检测检验中心人员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测检验项目,切实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

(4)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为契机,规范做好乡镇、农村供水工作。

2.市政设施

2015年计划建设工程22项,工程总造价:17044万元

(1)XX区工程7项,工程总造价:7642万元

①洛源北路:(永兴大街至汇丰大街)工程造价985万元,道路全长832米,宽20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两侧雨水管道,单侧污水管道。2014年已完成路面及排水工程,剩余两侧人行道工程未施工,共计8320㎡。

②渤海路:(迎曦大街至苍圣大街;广场大街至开元大街)道路全长780米,宽20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8米,雨水为单侧dn8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600管道各一道。

③瑞园路:(开元大街至迎曦大街)道路全长1287米,宽22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平均宽10米;原雨水管道(dn1500)清淤,新修两条污水管道,管径dn800。

(永兴大街至汇丰大街段)道路全长750米,宽22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平均宽4米;雨水管道为单侧dn1800管道,污水管道为双侧dn800管道。

④兴隆街:(瑞园路至渤海路):道路全长410米,宽14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3米,雨水为单侧dn8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600各一道。

⑤恒源路:(永兴大街至汇丰大街)道路全长580米,三块板式,主路宽28米,辅路宽7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5米。雨水为双侧dn15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600管道。

⑥背街小巷及积水路段整治: 背街小巷硬化面积:6342㎡;路口处理面积:700㎡;各条易积水地段改造:雨水管道dn800:2500米。

⑦城区挖补维护及清淤、防汛设施维护:城区路面挖补维护、城区管道清淤、清理雨水口、城区防汛及设施维护等。

(2)南部新区工程6项,工程造价:2716万元

①渤海路:(开元大街至犁城大道):道路全长540米,宽20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8米,雨水为单侧dn8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600管道各一道。

②纬三大街:( 瑞园南路至春风河)道路全长570米,宽20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5米,雨水为单侧dn800盖板涵,污水为单侧dn600管道。

③广场南路:(比德弗与明德公馆之间东西路,瑞园南路至春风河段)道路全长660米,宽12米,无人行道,雨水为单侧dn800管道,路面上每40米设dn300横穿一道,无污水管道。

④署前路:(比德弗与金龙盛世之间南北路,花园大街至纬三大街段)道路全长560米,宽14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5米,雨水为单侧dn600管道,无污水。

⑤安居路:(崇文小学与花园大街的连接路,花园大街至纬三大街段)道路全长500米,宽14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5米,雨水为单侧dn6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500管道各一道。

⑥洛源路:(顾家欧亚达处,纬三大街至南外环段)道路全长600米,宽12米,人行道为彩色花砖铺装,宽5米,雨水为单侧dn6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600管道。

(3)经济开发区工程5项,工程造价4428万元

①花园大街:(远征路至齐鲁制药)道路全长2600米,宽20米,人行道为土路肩,雨水不设主管道,路面上每50米设一道dn400横穿,设双篦式雨水井,直接排入郭家干沟;郭家干沟清淤;污水为单侧dn800管道。

②犁城大道:(远征路至华兴路)道路全长840米,宽15米,人行道为土路肩,雨水为单侧dn800管道,污水为单侧dn800管道。

③惠商路:(远征路至华兴路)道路全长840米,宽15米,人行道为土路肩,雨水为单侧dn600管道。

④大周桥:(四分干大周家)桥长54米,宽32.5米,换桥面板1655㎡(2012年修复部分扣除)

⑤郭家桥:(四分干郭家)桥长48米,宽34米,全部换桥面板1632㎡

(4)东部高新区工程3项,工程造价667万元

①中欧工业园:(东部高新区) 道路总面积29000㎡,排水管道总长2696米,2014年路面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60%,路缘石未安装。

②天鼎丰路:(天鼎丰路南头接至高速连接线)道路全长46米,宽16米,人行道为土路肩,宽3米,雨水为两侧边沟排水。

③顺方西路:(祥裕纸业向南至高速连接线)道路全长684米,宽10米.人行道为土路肩,宽3米,雨水为两侧边沟排水。

(5)北部大工业区工程1项,工程造价1591万元

①林子站前大街东延(西段):(德宝路至省道249 )道路全长347米,宽16米,人行道为土路肩,雨水为单侧dn600管道,横穿9道,15米跨桥梁一座。

②林子站前大街东延(东段):道路全长971米,宽16米,人行道为土路肩,雨水为单侧dn600及dn800管道,横穿26道,40米跨桥梁一座。

(五)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以建设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为契机,严格执行建设招投标代理制度,严格建筑材料检测检验,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持续稳定,鼓励引导各建筑企业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建设优质精品工程。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对示范镇的指导,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打造一批彰显特色的优美城镇。

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二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省委十六字方针,按照市委“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总体要求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鹰潭建设,为促进“四个鹰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就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国有资产的基本现状、管理经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水平、促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措施。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服务管理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审判机制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市人民检察院在加大民事诉讼力度,完善民事检察机制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小农水”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近两年来“小农水”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拟安排在 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升级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龙虎山景区、中心城区、白鹤湖示范区三大板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情况、打造“秀美鹰潭行”金牌景点的串联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以及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审计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以上依照监督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的5项报告,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预算调整或市级预计超收收入并在当年安排使用的,请市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方案,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1.检查《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有关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落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3.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该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4.检查《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该条例的基本情况,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5.检查《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按照“全域鹰潭”理念助力田园新城建设,以“1+3+10”城镇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尤其是我市“三规合一”制定和推进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6.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代表视察

(一)组织代表对全市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视察。重点视察我市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视察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组织代表视察我市森林防火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重点视察我市近两年来森林防火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视察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代表对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便民服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重点对“8+1”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城区公交线路优化等民生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经常性监督项目

(一)组织开展专题监督活动。持续开展“环保信江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秀美鹰潭行”专题活动,深化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分别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开展工作评议、述职评议和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污染治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相关部门治理工作开展评议。拟安排在第二季度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环保信江行活动,就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第四季度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围绕市政府的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七、认真并及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和市委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

对列入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专(工)委要依照监督法及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早提出具体方案;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及时了解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各项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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